医保综合价值评价新政下 IVD 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2026-1-8 10:02|
编辑: 沙糖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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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疗服务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管理指南(试行)》的实施,标志着 IVD 行业正式进入 “价值医疗” 时代
一、当前 IVD 行业宏观政策与市场环境现状(一)医保控费:从 “唯低价” 到 “价量博弈”,利润空间持续压缩近年来,IVD 行业集采已从生化试剂逐步延伸至技术门槛更高的免疫诊断(化学发光)领域,且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23 年安徽省牵头 25 省化学发光集采,5 大类试剂平均降幅达 53.9%,最大降幅 73%,年节约采购资金近 60 亿元;2025年 28 省 IVD 联盟集采中,免疫诊断项目价格进一步 “脚踝斩”,如癌胚抗原(CEA)检测,罗氏诊断中选价折合单次检测成本约8.49 元,国产头部企业更是降至 5.6 元左右,进口与国产价差从过去的几十元压缩至不足 3 元。集采直接推动 IVD 产品价格回归生产成本 1.5-2 倍区间,彻底终结 “高毛利、高渠道费用” 的暴利时代。同时,DRG/DIP支付改革叠加医疗反腐常态化,进一步挤压企业利润:DRG 打包付费下,医院为控制成本优先选择低价试剂并减少非必要检测,某头部企业 2024 年国内收入因检验量下降同比减少超 20%;医疗反腐则切断带金销售链条,渠道费用率从 30% 以上压缩至 15% 以内,企业净利率承压显著。(二)技耗分离:重构价值边界,技术劳务价值回归长期以来,IVD 行业 “技耗混价” 模式导至价值扭曲 —— 耗材价格虚高时医院可获利,而检验人员的专业劳动价值(如微生物形态学检测的经验判断)被严重低估。目前河南、江西等多地已试点检验类项目技耗分离,将耗材成本从服务价格中彻底剥离:耗材按集采价零差率销售,技术服务费根据人力消耗、技术难度、风险等级单独核定。这一变革推动医疗机构从 “靠耗材赚钱” 转向 “靠技术盈利”,明确了 “同技同价、耗优价优” 的定价原则 —— 相同检验技术的服务费标准统一,耗材价格差异通过集采管控。对 IVD 企业而言,单纯依靠耗材品牌溢价的竞争逻辑失效,技术服务的配套能力(如检测结果解读、质量控制支持)成为新的竞争支点。(三)套餐解绑:“必要性导向” 下,产品结构被迫洗牌国家卫健委及地方(如徐州、浙江)密集出台检验套餐管理新规,要求 “应拆尽拆、最少够用”,仅保留经科学论证的临床必需基础套餐(如徐州明确 10 项基础检验套餐),放射检查原则上禁止设套餐,自设新组套需严格备案。叠加 256 项检验结果互认政策,IVD 行业传统依赖 “大套餐” 的盈利模式遭遇釜底抽薪。从市场影响看,套餐解绑导至单项目检测量锐减,某头部厂家数据显示肿瘤标志物检测量同比暴跌近 40%,生化项目降幅更甚,且北方、中小型医院因历史套餐依赖度高,下滑更为剧烈。同时,缺乏临床路径支持、循证证据不足或可替代性强的项目加速淘汰,如浙江医保目录仅保留 15 个检验套餐,肿标仅含 CEA、AFP、CA19-9 三项,倒逼企业聚焦高临床价值产品。二、《指南》实施对创新 IVD 企业的核心影响《指南》建立的 “真实世界数据驱动 + 全生命周期评价” 体系,在上述行业背景下,对创新 IVD 企业的研发、定价、市场准入及商业化全链条产生深远影响,既带来政策红利,也提出更高要求。(一)研发端:从 “应试型” 转向 “真实价值导向”,真实世界研究成必修课过去,部分创新 IVD 企业研发存在 “应试” 倾向 —— 聚焦临床试验数据以通过审批,忽视真实临床场景中的应用价值(如不同基层医院的操作适配性、合并症患者的检测准确性)。《指南》明确要求评价需覆盖 “真实世界中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且鼓励 “评价与临床试验同计划、同实施”,倒逼企业重构研发逻辑:研发立项更精准:需基于医保大数据洞察真实临床需求,避免同质化竞争。例如,通过分析全国疾病谱、发病率及现有检测技术缺口,可精准布局罕见病诊断、基层慢病快速检测等未被满足的领域,而非扎堆 PD-1 伴随诊断等红海赛道。试验设计更贴近临床:临床试验阶段需纳入更广泛的患者群体(如老年、合并多基础病患者),并提前规划真实世界数据收集方案。例如,研发新型抗凝药配套诊断试剂时,需同步设计上市后研究,收集基层医院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检测数据,以证明其在真实场景中的适用性。技术特性需适配临床流程:《指南》将 “与现有诊疗流程的整合度、操作便利性、学习曲线特征” 纳入社会价值评价,要求创新 IVD 产品不仅技术领先,还需考虑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的设备兼容性、操作人员培训成本。例如,POCT 类创新产品需简化操作步骤,降低基层医院的使用门槛。(二)定价端:从 “成本加成” 转向 “价值定价”,真实世界证据成谈判筹码在 “唯低价” 时代,创新 IVD 产品定价要么因集采被过度压低,要么因缺乏价值证明难以获得合理回报。《指南》建立的 “多维度综合价值评价体系”(临床价值含安全性、有效性、患者体验;经济价值含性价比、预算影响;社会价值含创新性、可及性),为创新产品 “价值定价” 提供了政策依据:高临床价值产品可突破低价限制:若创新 IVD 产品通过真实世界数据证明显著优势(如肿瘤早筛试剂可将早期诊断率提升 30%,或慢性病检测试剂可减少 50% 的误诊率),其定价可脱离单纯的成本对比,基于 “健康获益增量” 谈判。例如,2024 年某三代 EGFR-TKI 抑制剂配套诊断试剂,凭借真实世界数据证明对脑转移患者的精准识别率更高,最终以高于行业预期的价格进入医保。经济性证据决定支付意愿:《指南》要求经济价值评价涵盖 “疾病经济负担、预算影响分析”,创新 IVD 企业需提前测算产品对医保基金的影响 —— 若产品虽单价高,但可减少后续治疗费用(如精准诊断避免无效治疗),仍可能被医保接受。例如,某新型感染性疾病分子诊断试剂,虽单价是传统方法的 2 倍,但可将住院时间缩短 3 天,经预算影响分析后被纳入快速评价通道,实现医保准入。创新属性需转化为可量化证据:《指南》虽重视创新性,但明确 “创新增益需体现在安全性、有效性等细分价值中”,不再进行狭义创新评价。企业需将 “技术创新”(如新型检测方法、多靶点整合)转化为可量化的临床获益数据(如检测时间缩短 50%、灵敏度提升 20%),而非单纯依赖专利或技术概念。(三)市场准入端:真实世界证据成 “通行证”,全生命周期管理需前置《指南》将评价贯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预立项 - 新增 - 转归 - 目录调整 - 废止” 全生命周期,且明确 “已入库的评价结果优先用于医保决策”,对创新 IVD 产品准入路径产生关键影响:新增项目准入:真实世界数据可弥补循证证据不足:对于全国首次新增的创新 IVD 项目,《指南》要求重点评价 “安全性、有效性、合规性”,若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企业可通过早期真实世界研究(如区域试点数据)补充证据。例如,某国产创新流式荧光试剂,在全国新增立项时,通过某省 10 家三甲医院的真实世界数据证明其与进口产品的一致性,加速了准入进程。目录调整:再评价决定 “进留”,需持续跟踪数据:《指南》要求对 “年度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超预警值、临床路径重大更新” 的项目启动再评价。创新 IVD 产品若在进入医保后,真实世界数据显示其临床价值下降(如新型替代产品出现)或经济性不佳(如使用率低但占用基金高),可能被调出目录。例如,某早期上市的基因检测试剂,因后续真实世界数据显示其对治疗决策的指导意义有限,在 2025 年医保目录调整中被调出。快速评价通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遇:《指南》设置 “快速评价” 机制,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政策调整。创新 IVD 企业若能在公共卫生需求爆发时(如新型传染病流行),快速提供真实世界数据(如检测准确性、大规模应用可行性),可实现快速准入。例如,2024 年某企业的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检测试剂,通过快速评价在 1 个月内纳入医保临时目录。(四)商业化端:渠道模式需转型,技术服务能力成竞争关键在技耗分离、套餐解绑背景下,《指南》对 “可及性、公平性、与诊疗流程整合度” 的评价要求,进一步推动创新 IVD 企业商业化模式从 “产品销售” 转向 “价值服务”:渠道从 “层层代理” 转向 “直连服务”:套餐解绑后,医院对单项目检测的选择更依赖临床价值,而非渠道关系;技耗分离则要求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费相关的配套支持(如操作人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传统 “省级 - 市级 - 县级” 代理模式因服务能力不足将被淘汰,企业需建立直连医院的技术服务团队,或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提供 “试剂 + 设备 + 培训+ 质控” 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基层市场:可及性评价驱动渠道下沉:《指南》将 “可及性” 纳入社会价值评价,医保决策会倾向于 “能覆盖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 的产品。创新 IVD 企业需布局基层市场,开发适配基层的产品(如便携式、操作简便),并建立基层服务网络(如区域检测中心、远程质控支持),以满足 “公平性” 评价要求。例如,某国产 POCT 企业通过 “县级检测中心 + 乡镇卫生院采样点” 模式,提升了其创新心梗检测试剂的基层可及性,在医保评价中获得加分。学术推广:从 “关系营销” 转向 “证据营销”:《指南》强调评价结果的 “透明性、可追溯性”,医院选择创新 IVD 产品时更依赖客观证据而非主观推荐。企业需围绕真实世界数据开展学术推广,如通过临床路径研讨会、真实世界研究成果发表,向医院传递产品的临床价值,而非依赖带金销售。三、创新 IVD 企业的应对建议基于上述影响分析,创新 IVD 企业需从 “研发策略、证据体系建设、准入布局、商业化转型” 四个维度制定应对方案,以适应《指南》要求并抓住政策机遇。(一)研发策略:聚焦 “临床需求 - 价值闭环”,嵌入真实世界研究设计建立医保数据驱动的研发立项机制:与医保部门或第三方数据机构合作,分析全国 / 区域疾病谱、现有检测技术缺口、医保基金支出结构,优先选择 “高临床需求、低竞争、可量化健康获益” 的赛道(如罕见病诊断、慢性病精准管理、感染性疾病快速检测)。临床试验与真实世界研究同步规划:在临床试验设计阶段,即明确真实世界数据收集目标(如不同人群的适用性、长期安全性),并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数据收集网络(如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平台)。例如,研发多靶点肿瘤早筛试剂时,同步设计上市后 5 年的真实世界随访研究,跟踪其对患者生存率的影响。注重技术特性与临床流程的适配性:在产品研发中,将 “操作便利性、设备兼容性、学习曲线” 纳入设计指标,尤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开发低成本、易操作的版本(如免提取核酸检测试剂、便携式检测设备),以满足《指南》“社会价值 - 可及性” 评价要求。(二)证据体系建设:构建 “全维度 - 可追溯” 的真实世界证据链建立标准化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按照《指南》要求,确保真实世界数据 “可核查、可追溯”,建立涵盖 “患者基线 - 检测过程 - 临床结局 - 经济影响” 的全流程数据字典,与医院 HIS/LIS 系统、医保结算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自动化采集与标准化治理。主动开展多维度价值证据研究:除安全性、有效性外,提前开展经济性研究(如成本 - 效果分析、预算影响分析)和社会价值研究(如可及性评估、公共健康贡献测算)。例如,针对创新分子诊断试剂,可委托卫生经济研究机构测算其 “每避免 1 例无效治疗节省的医保基金”,为医保谈判提供依据。参与可信评价点建设,提升证据等级:《指南》明确 “可信评价点产生的证据可直接适用于证据等级确定体系”,企业可与医保部门认定的可信评价点(如区域医疗中心、大型三甲医院)合作,开展高质量真实世界研究,提升证据在医保决策中的权重。(三)准入布局:全生命周期规划,善用快速评价与再评价机制预立项阶段:主动与医保部门沟通,提交早期真实世界研究数据(如小范围试点结果),争取纳入 “预立项清单”,提前锁定准入资格。新增阶段:对全国首次新增项目,重点准备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对省内首次新增项目,联合当地医疗机构开展真实世界研究,补充证据。目录调整阶段:定期跟踪产品医保使用数据(如基金支出、临床使用率、患者满意度),提前开展再评价研究,若发现临床价值下降,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如升级技术、拓展适应症)。把握快速评价机遇: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临床急需领域(如新型传染病、罕见病),建立快速评价响应机制,提前储备真实世界数据收集能力,一旦需求出现,可快速提交评价申请,实现 “应急准入”。联合行业协会与学术机构发声:对于具有重大公共健康价值的创新 IVD 产品(如普惠型癌症早筛试剂),可联合行业协会、临床专家向医保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其纳入 “优先评价清单”,缩短准入周期。(四)商业化转型:从 “产品销售” 到 “价值服务”,构建全链条能力打造 “试剂 + 设备 + 服务” 一体化解决方案:适应技耗分离趋势,除提供创新试剂外,配套提供检测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如室间质评服务)、数据解读支持(如 AI 辅助报告系统),将技术服务费转化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渠道下沉与基层服务网络建设:针对《指南》“可及性、公平性” 要求,布局基层市场:在县域建立 “区域检测中心”,为乡镇卫生院提供集中检测服务;开发基层适配产品,降低使用门槛;与医保部门合作,推动产品纳入基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升基层使用率。开展 “证据驱动” 的学术推广:围绕真实世界研究成果,举办临床路径研讨会、发表学术论文、发布患者获益案例,向医院(尤其是检验科、临床科室)传递产品的临床价值;与医保部门合作,开展 “价值医疗” 试点,展示产品对医保基金的节约效应,推动医院优先采购。四、结论《医疗服务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管理指南(试行)》的实施,标志着 IVD 行业正式进入 “价值医疗” 时代。在医保控费、技耗分离、套餐解绑的宏观背景下,创新 IVD 企业面临 “研发逻辑重构、定价体系变革、准入标准升级、商业化模式转型” 的多重挑战,但也迎来 “真实世界证据驱动创新、价值定价突破低价限制、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竞争力” 的历史机遇。企业需摒弃过去 “重技术概念、轻临床价值”“重审批上市、轻真实应用” 的传统思路,转向 “以真实世界需求为导向、以多维度价值为核心、以全生命周期证据为支撑” 的发展路径。通过精准研发、系统证据建设、主动准入布局、商业化服务转型,创新 IVD 企业不仅能适应新政要求,更能在行业洗牌中脱颖而出,推动 IVD 行业从 “规模扩张” 向 “高质量发展” 转型,最终实现 “医保基金可持续、患者健康获益、企业合理回报” 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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