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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N210109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眼科设备 1批(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注:本次招标设备中角膜内皮镜、生物测量仪、手术显微镜、裂隙灯1投标人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其他产品须投报非进口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5.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7日 至 2021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
方式:投标单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扫描件一套、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姓名(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dlhongfeng2020@163.com邮箱中,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本项目标书费可以汇款至大连鸿沨招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中,投标人汇完标书费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发至邮箱中。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层J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6号
联系方式: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层J座
联系方式:安妮 0411-82820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妮
电 话: (0411)828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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